2005/02/11 | 而已 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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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已

走到家门口,我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回头看看,这一个多月来的唯一感受就是——累!装修、准备婚礼,真是能把人所有的精力都榨得一干二净。
不过,现在都已停当。新房装修完毕,因为监督得力,装修公司倒也无法偷工减料,所以效果不错。发请柬、拍婚纱照、订酒店等等事务也都完成了。两星期之后,就可以正式结婚,也算是完成了人生的一大任务。
今天回家是想收拾一下自己房间里的东西,带到新居去。
也许婚姻是一个新的开始,但是谁都无法割断和过去的联系。听惯的CD、爱看的书、有些特殊意义的小物品,不管走到了哪里,不带上这些东西,恐怕自己站都会站不稳。
取出钥匙开门,“啪”脸上被什么东西射中,一阵刺痛。
“哈哈哈……打中了,打中了……”一个浑身肮脏的小胖子握着一把塑料手枪在我面前手舞足蹈。
我狠狠地白了他一眼,跟爸妈问了声好,转身进了自己房间。
这是我大姐的孩子,我一向讨厌。真不知道这对有着硕士学历的高级知识分子是怎么养出这么个小猴崽子来的——哪怕一天换三身衣服,还是肮脏不堪,性子暴躁,一言不合就对着大人乱吼乱叫,破坏欲极强,没有什么玩具能在他手上完整呆满三天。现在他父母出国了,就寄养在我父母那儿,结果我家几乎成了他的“占领区”,我爸妈也深受其苦。
从床下抽出早已准备好的纸箱,我开始清理需要带走的东西。
数百张CD不可能一次全带走,我考虑了一下,选了巴赫的无伴奏小提琴全集、择仙花的《A SONG FOR YOU》、小野丽莎的《左岸香颂》、《我的天使》。我平常听的音乐很杂,但最无法割舍的,就是这几张。巴赫是开水,任何时候都需要;择仙花是咖啡,香浓提神;小野丽莎是绿茶,清雅可人。
书当然也不可能全带走,但是村上的作品是一部都不能落下的。很多人喜欢村上,当然也很多人不喜欢,他们说看村上实在是太假模假式,甚至有点装腔作势,那些人可能只是看了他的一本《挪威的森林》,其实村上不仅仅是那个限于无奈之中不知自己身在何处的迷惘青年,他更是幽默和智慧的,时时都会让我宁静并且会心一笑。
把CD和书装进箱子,我把书架上那个不大的熊猫绒毛玩具取了下来。
十年过去了,它多少有些陈旧,积着淡淡的一点尘,但依然憨态可掬,我拂去它身上的灰尘,小心地放进纸箱。
“阿翼,过来喝点咖啡吧。”妈叫我。
“好啊。今天煮的是什么?”我答应着出去。
“你最喜欢的柯娜啊。今天刚快递过来的。”妈递过来一杯金黄的咖啡。
真是好久没喝到这么香的咖啡了。新烘焙的单品柯娜豆,磨好就用法兰绒滤斗滤泡,这是我最喜欢的喝法。浓香流溢,柔滑顺口。
我把身体埋入沙发,享受着咖啡带来的快感。
黄昏的阳光淡淡地射入客厅,客厅里罩着柔柔的暖色,淡淡的风从阳台飘进来,把窗帘轻轻吹动,耳朵可以听到离我家门口不到50米的那条大河零星的水声。父亲坐在一旁的老藤椅上看报纸,母亲在厨房清洗咖啡滤斗,一切宁静而安详。要不是我女朋友一定要搬到外面去住,我真不想离开这儿。
在忙碌过后,能享受到这样宁静恬然的生活,真是很幸福。可是,我心里隐隐觉得有些不对劲,因为家里安静得有些过分——那小胖子呢?
一种不祥的预感闪过我的心头,我从沙发上一跃而起,跑进我的房间,可是已经来晚了。
小胖子挥舞着一把剪刀,嘴里小声地喊着“咔嚓、咔嚓……”而那种熊猫已经被他开膛破肚,扔在地上,填充物散落一地。
“臭小子,谁让你这么做的?”我心头火起,一把拉过他,夺下剪刀,盯着他的眼睛怒吼道。
他有些怕,“哇”地大哭起来,然后就抓着我乱踢乱蹬,简直一只发疯的小野兽。
我把他甩出房间,看着地上四分五裂的熊猫不禁悲从心来。十年了,我保存了十年的东西,就这么轻而易举地被破坏了。初中毕业晚会上我得到它,我带着它走过地狱般的高中,带着它到寒冷的北方读了大学,带着他在职场上拼杀了三年,所有认识我的人都觉得我保留这样一个陈旧的绒毛玩具是不可理解的,在大学时期还因为把它放在寝室的床上而被很多人取笑过,叫我“绒毛男”,可是我从来没有想过要把它清理出我的生活,更从来没有想过它会破损,会丢失。可是,现在它在我想把它带进我的新居之时碎裂了,而且碎裂地如此惨不忍睹……
我跌坐在地,试图把它拼起来,但已经不可能了。这该死的小子,不但剪掉了它的头,更在它的身体上剪了一个巨大的“工”形,伤口从肚子一直延续的四肢,碎布到处都是。根本不可能再修复了。
我只好接受这个事实——只有把它扔掉了。
我把散落在地的填充物捡起来,想塞进它已经大开的肚子,手指碰到一块略硬的如塑料片的物体。什么东西?我把它从里面掏出来。
这是一张巴掌大的用蓝色圆珠笔写着字的纸片,写它的人也许为了怕它破损,很细心地贴满了宽透明胶带,因为年代久远,字迹有一点点渗开。
“展翼:
很快就要毕业了。不会再有机会坐在你后面,不会再有机会吃你带来的巧克力,不会再有机会听你那些胡编的笑话……觉得自己很喜欢你,这是我说不出口的,现在写在这张纸上,如果你有机会看到它,不管是在什么时候——十年、二十年……你都要来找我!好吗?
琳玲”
这上面的每一个字都像是用尽全力弹奏出的音符,强烈地撞击着我的心灵,我捏着纸片的一角站起来,瘫倒在床上。
每天和她一起经过的不知通向何处的铁道,风吹过道旁绿树的声音,早晨塞在她书包里的小块巧克力,上课时回头所见到的她淡淡一笑,一起留在大雪后的校园里的深深浅浅的脚印,一人一个耳塞一起在单放机上听过的维瓦尔弟的《四季》,她在舞台上拉二胡时优美的侧影……一切的一切无不清晰地在眼前重现。
是的,琳玲!是她,在初中毕业晚会上把这个熊猫送给我;是她,让我第一次知道知道暗恋一个人的滋味;是她,在我萌芽的青春上留下了淡淡的却清晰无比的印迹;是她,十年来我从不曾忘记的坐在我后面的美丽女孩……
然而,和她,我从来没有谈起过爱情,也从来不曾幻想过她会对我有除朋友之外的好感,毕竟她是那么优秀,一个明星一般的学生,而我,只是一个普通的几乎被人忽略的小卒。初中时,我最大的希望就只停留在老师不要把我们的位置换开,只要能每天坐在她前面,我就满足了。幸运的是,这个心愿顺利地达成了。高中时,她在重点中学,我在普高,通信一年,然后不知什么原因不再联系。以后,就再也没有彼此的消息。
虽然如此,我却从来没能把她在自己心里的形象抹去。她像是我一个遥远的梦想,从来没有真的想过要去获得,却也从来没有忘掉,淡淡地悬在天的最那头。
我可以想像十年前她写这张小纸条时鼓起了多么大的勇气,因为那时的我们,谁都不会像现在的孩子那样把爱挂在嘴上。也可以想像她为了不至于让纸条很快破损,小心地用宽透明胶带封上。可是我无法明白她为什么把纸条放在玩具熊的肚子里,如果不出现今天这样的“奇迹”我是根本不可能发现它的。
她那么小心保护这张纸条,当然是希望有一天我能发现它;可是把它藏得如此隐密,又似乎是不希望我发现它……那时的她到底在想些什么呢?
她的语气是那么果断——“不管是在什么时候——十年、二十年……你都要来找我!”真的是十年过去了,我该去找她吗?
我再一次凝视手中的纸条,心里突然涌起对自己的厌恶。我从来没有一天忘掉过她,可是十年前没有告诉她,高中、大学、就业十年就这么过去了,这十年中我虽然时时怀念她,可是却从来没有积极地与她联系,从来没有积极地争取过什么。我和别人恋爱,然后失恋,然后再恋爱……直到现在准备结婚,像所有人的固定模式一样生活。
她早在十年前就在呼唤我,呼唤了十年了,我当然应该去。
可是,再过两星期我就要结婚了!我当然不应该去。
去,还是不去,这是一个问题!我所面对的,只怕并不比哈姆雷特所面对的问题简单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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